日本的小三的結局是怎樣?

如果說在日本做小三真的不如做妓女,恐怕很多人不會相信。但這至少說明一件事情,在日本做小三境況並不太好,遠非其它國家那麼風光誘人。

1、 在日本做小三很難發財。

在日本做小三發財機率並不很高。由于家庭分工原因,日本男人手里沒多少錢且非常摳門,加之日本公務員貪污較少,小三常規體檢也就是吃頓飯到情人旅館發泄一通。踫上個吝嗇男連飯都免了。當然也有安排套餐出去旅游泡個溫泉,但這已經很奢侈了。至于象其它國家小三那樣挎名包、開名車、住豪宅、出國旅游大把揮金等並不多見。

2、 在日本做小三很難當官。

除一些政客外,在日本通過小三手段當官可能性不是太大。日本公務員基本是三年一輪崗,做上司小三頂多受益三年。期間不是上司走人就是小三走路。加之公務員升遷已形成固定制度,不經過幾個回合輪崗,很難憑上司一句話晉升。因此日本機關單憑小三關系很難得道升天。

3、在日本做小三容易賠錢。

小島(匿名女,23歲)是一個剛到機關不久的大學生。她涉世不深很快與課長陷入難以自拔婚外情。課長隔一段時間會請她吃飯,會安排她到情人旅館開戒開心。

課長不僅人高馬大還有一雙充滿磁性眼楮。小島還沒找到對象。她對課長沒有太大奢望,她只是覺得身體閑著有些鬧心,與課長一起能增加不少快感,也能滿足她對課長的好奇心。

然而這樣日子持續不到一年,小島發現課長不再邀她吃飯,且在單位里對她冷淡三分。過了不久小島收到一個郵件,里面出現最讓她擔心內容。

郵件發自課長夫人,說已經掌握小島與課長婚外情關健證據,課長也坦白兩人做案大體過程。根據《日本民法》710條規定,小島需要為自己行為負責,需要為破壞課長家庭安寧,給課長夫人帶來財產以外其它損失(指精神損失),支付300萬日元精神賠償金。如果小島不支付這筆費用,過一段時間會有法院傳票送到小島手中。

日本法律與中國有所不同。在中國小三無論如何鬧騰,基本不用擔心來自對方家庭的法律追究。最近中國《婚姻法》較前有個重要進步,即男女因不忠離婚,一方可要求不忠一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。但日本法律較中國更為嚴厲,一方不但可要求不忠一方支付賠償金,還可要求參與其中小三支付精神賠償費用。

小島費很大勁兒才約到課長,問此事如何處理。課長與小島再次開房後又嚴肅地告訴小島,他本人不想離婚,這事只能按夫人意見私了。否則一旦訴諸法律,不但小島名聲敗裂,還要一分不少支付300萬賠償費用。小島今後在機關很難翻身,課長頂多為此受個處分。

小島沒想到課長如此絕情,更沒想到夫人如此狠毒。她之後又幾次與夫人商談。最後夫人勉強答應分期付款私了此事。

小島做小三不但沒給自己帶來實惠,反倒賠了300萬日元現金。這相當她一年工資。由于課長與夫人沒有離婚,其結果與小島被課長流氓後、還要向課長支付流氓費用沒什麼不同。

4、日本小三的法律地位不如妓女

在日本最讓小三難受的是,做小三的法律地位不如妓女。

2014年東京曾發生這樣一起案件。一酒吧女主人與某男偷情長達7年,該男妻子無奈小三長期霸佔其夫,一怒之下將酒吧女告上法庭,並要求她支付400萬日元精神賠償費用。

正當妻子為抓獲小三並可能得到400萬現金而興奮時,在法庭上卻出現驚人一幕,酒吧女突然提出自己名為小三實為妓女,自己不存在破壞家庭問題,也不應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。

在日本妓女與小三法律地位不同在于︰妓女屬于被動接客,不存在破壞婚姻家庭問題,不可以要求妓女支付精神賠償金。小三屬于主動偷情,存在破壞婚姻家庭故意,可要求小三支付精神賠償金。

酒吧女主人拿出各種證據,強烈說明自己是妓女的行為,使法庭形勢徹底改變。東京地方法院依據證據只能做出如下判決︰酒吧女主人所做所為與賣淫一樣,不過是一種性交易,不存在小三偷情破壞婚姻家庭故意,據此駁回妻子400萬日元精神賠償訴訟請求。

然而小島就沒那麼幸運。她工作在政府機關,很難拿出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是妓女,她只能為自己小三行為負責,只能認賠300萬日元現金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在日本做小三真的不如做妓女也不算過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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